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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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法人及其类型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和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换言之,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自然人。
法人登记
法人登记是法人确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变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要件。法人登记不仅有利于保护相对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也有利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法人登记通常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法人解散、清算
法人终止在民事权利能力部分已进行解读,不再重复。法人解散,是指已成立的法人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使法人消灭的法律行为。法人清算,是指在法人解散时,清算义务人成立清算组,依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全部财产关系的程序。
与法人相关的权责承受
与法人相关的权责承受,主要指法人合并或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承受、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处理、法人对其分支机构行为的责任承担、设立法人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承受、机关法人被撤销后其民事权利义务的承受等。
营利法人治理结构
营利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法人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法人正常有效运行,按照法律和法人章程确立的有关法人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营利法人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
营利法人相关责任
此词条所谓的“营利法人相关责任”,主要包括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相关权利损害法人、其他出资人、债权人利益而生的责任,营利法人的关联关系人不当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法人利益而生的责任,营利法人权力机构或执行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决议而生的责任。
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登记”词条已经涉及各类型非营利法人概念的条文,在此不再重复。本词条下涉及的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主要包括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相关的组织机构、章程方面的内容,同时也涉及捐助人对捐助法人的监督、建议与决定申请撤销等方面的权利。
特别法人
《民法典》[《民法总则》(已废止)]将特别法人与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并列作为法人的三大类型之一进行了专章规定,属民事主体尤其法人主体制度方面的一大创新。具体而言,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民法典》[《民法总则》(已废止)]在自然人、法人之外确立的第三类民事主体。前面在“民事权利能力”部分已有介绍,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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