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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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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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实生活中,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但公司可能会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选择进行合并或分立,那么,原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如何承担呢?
一、原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如何承担
原公司合并后不会对劳动关系产生影响,所以原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如何承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合并后的单位需要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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