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法律动态

律所介绍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法律动态

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商事留置权?

【导读】: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选择租赁的形式实现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在此过程中,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而在现实生活中留置权也要求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那么,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商事留置权呢?

一、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商事留置权

租赁合同是不可以适用商事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动产进行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与商事留置权存在不同之处,二者虽然都转移占有,但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按照约定使用出租房屋,而留置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行使留置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