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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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如何算个税?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单独申报个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单独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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