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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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其生活困难,离婚时女方应返还彩礼。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女方退彩礼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强制执行付利息吗?
如果法院已经判令返还彩礼,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没有返还,法院执行时,从法院判决的指定期限开始计算利息。
三、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若是给女方父母的,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前将彩礼赠予女方个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后将彩礼赠予女方,且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予女方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将彩礼赠予女方应尽量在领取结婚证前,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从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开始确定的。在婚前赠予女方,也是给女方一份婚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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