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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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买房盖假章已经履行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民法典中买房盖假章已经履行合同有效吗?
1、民法典中买房盖假章已经履行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我们区分几种情形:
(1)对于第一类情形,因盖章的人本来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那合同自然不发生效力,除非对方公司事后追认合同有效;否则,冒用公司名义对外盖假章的人,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客户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2)对于第二类情形,由于盖假章的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高管,通常我们可以认定这些人可以代表公司,因此即便公章是假的,客户也可以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
(3)对于第三类情形,如果是一般业务员盖了假章,并且有证据证明这些业务员在该次业务中有权代表公司,比如对方公司曾书面授权该名业务员接洽业务,或者对方公司向来指派这名业务员作为对接人,那么客户也可以主张此类合同有效。反之,如果该等业务员是首次与客户接洽,也不存在明确的授权,那客户就需要尽快与对方公司确认,是否追认合同效力。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对方也接受履行的,可以视为对方公司追认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签订合同要什么章?
1、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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