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不得串供,不得与特定的人进行会面等。
一、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时限是多久?
1、法律对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时限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7、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