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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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等。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判离?
1、以下情况起诉离婚可以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
(3)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未同意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后按照程序作出判决。一般离婚判决书会在三个月内下达,人民法院将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15天后,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即可生效,生效以后的离婚判决书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负有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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