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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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签订购房合同后,可能会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中是有写明清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履行,有一方不肯履行就会被另一方追责。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违约会怎样
1、签订购房合同后违约的,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指在合同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彼此的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指当事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合同能够继续履行。
(3)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给付守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5)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的约定,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解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出卖人应注意事项
1、出卖人大多通过房屋中介机构寻求房屋交易的机会,建议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居间方负责审查买受人的购房资质,如果因买受人不符合购买资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居间方来赔偿出卖人的损失。
2、出卖人应了解买受人的资金、信用状况,避免因买受人不具备购买能力、信贷资质而产生损失。
3、出卖人要关注买受人的付款方式,有贷款方式的,贷款利率调高了或买受人贷不下来款怎么办要约定清楚。
4、双方都应当约定清楚房屋价格发生大的浮动的情况下怎么办,房屋逾期交付、逾期付款、逾期办理房产证等具体的违约定金如何约定。
(二)买房人应注意事项
1、购买前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并了解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2、如存在抵押,应审查抵押到期或撤销抵押权的时间。
3、如存在租赁,应了解是否已经征得了承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是否书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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