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法律动态

律所介绍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法律动态

离婚小孩子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导读】:夫妻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最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

2、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4、总之,抚养子女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当父母不履行相关义务时,法律也规定了相关救济措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