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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动态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罚?

【导读】:根据《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侮辱、进行经济赔偿以及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等处罚。

一、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罚?

1、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和经济赔偿。

2、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得到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的权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1)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

(2)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3)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①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②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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