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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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一、房产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房产租赁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1、承租方要检查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出租方要检查对方资信和支付能力;
2、承租方审查房产是否有抵押;
3、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法;
4、特定内容需提前报批手续;
5、对租赁期内可能发生的意外做好赔偿约定;
6、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居住。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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