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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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一、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失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2、同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如何进行认定
1、根据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 作为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主观要件,即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不可能预见的。
①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知道事件要在何时、何地发生,也无法预先知道发生的情况如何。
②如果能事先预料、预测、预报,并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2)客观要件,即在现有条件下,当事人所具备的物质力量和技术力量对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如果从现实条件来看,当事人能够采取措施避免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在结果上,事件的发生必然导致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履行以及延迟履行,或者是标的物部分或全部毁损。如果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并不构成履行合同的障碍,就不能把它当成不可抗力看待。
因此,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失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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