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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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继承人该怎样继承遗产?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3、如果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二、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1、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2、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在法定继承当中,一般是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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