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一、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办
1、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未约定和约定不明
1、如未约定担保方式的,以连带责任保证论;
2、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以六个月为限,约定不明为两年。
担保期间为除斥期间。
但凡涉及法律的资讯,妥善的方法最好是将借条字据的全部内容,原封不动展示出来,因为在法庭上,每一个字都很关键!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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