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邮箱地址:995090518@qq.com
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什么?最明显的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本文着重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提供更丰富更详细的咨询和帮助。一起看看详情。
一、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什么?
1、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中主要要写清楚分包人要承担的责任。比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是,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之间的相关罚款金额;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处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的相关罚款金额。民事责任中,分包合同无效的是违法分包。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什么?希望上文的讲述能给您带来一丝便利和帮助。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欢迎来电咨询更多详情:0773-281155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联系电话:13317832227
Copyright ©2020 www.tiehen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桂ICP备2021000840号-2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24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