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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导读:口头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口头合同成立条件有那哪些?

1、法律规定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什么这个问题详情如下:

(1)法律规定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一)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说到底,法律规定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以上内容主要是为大家介绍口头合同成立条件,有这方面需求的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期待与您合作,为您解忧。咨询方式: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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