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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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犯罪的人如果立功了,就会有减刑的机会。那么,怎么做才能立功?
一、犯罪分子怎样算立功?
1、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
2、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不能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将从以下途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
1、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
2、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的线索;
3、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线索;
4、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线索。
因此,对想要立功的人就需要根据规定,有本文介绍的这些行为的人才能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立功,这样就能算立功,会得到相应的减轻处罚的好处。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多立功才能更大限度的减轻处罚。
犯罪的人怎么做才立功,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上文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了,想要寻求律师团队的帮助,欢迎拨打律师热线随时咨询: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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