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手机号码:133178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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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债权债务转让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一、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要什么条件?
1、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要什么条件这个问题的性情如下:
(1)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2)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关联法条释义沿革信息;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转让债权债务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所以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作为法人的公司自身承担,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对于债务债权转让的条件,上文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了,需要联系律师解决问题的客户朋友们,请拨打这个联系方式,我们将为您分忧。咨询方式: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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