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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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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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卖房违约怎么处理?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应对?
一、卖房遇到违约怎么办
1、卖房的一方违约,买房的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义务的话,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非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但是,就算此时违约方履行了义务,其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等。若是此时非违约方还存在损失的话,其还应当赔偿损失。若是买方不要求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也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卖房是否要付中介费
卖房在委托了中介,签订了中介合同,且中介促成交易的情形下,要付中介费。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遇到卖房违约应该怎么处理?欢迎随时与广西铁痕律所联系,我们将为大家解决各种纠纷和争议,律师咨询热线: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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