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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承诺不履行如何处理?

【导读】:作出承诺是签订合同的方式之一,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承诺生效后,合同就成立,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中的承诺不履行怎样处理?

一、合同中的承诺不履行如何处理

合同中作出承诺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承诺,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承诺的方式有哪几种

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对于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受要约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表示承诺:

(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

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应当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都是指受要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虽不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诺,而且从其行为和表现来看,可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所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承诺约定义务时,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承诺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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