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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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方拖欠抚养费,应该怎么处理?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先不要惊慌,要从法律的角度帮自己维权,下面看看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自己摆脱困境。
一、拖欠抚养费怎么处理?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根据《民法典》,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是大多数家庭都不愿意面对的现实,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而且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处理?上文就给大家做出了明确的指示了,欢迎有需求的亲们,拨打咨询热线获取更多详情,联系方式: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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