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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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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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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动态

离婚财产执行怎么办?

导读:离婚了,法院如何进行财产执行?一起来看看离婚财产执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执行怎么办?

1、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判决尽快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执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离婚财产执行怎么办?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随时欢迎来电了解,我们律所将以客户为中心,竭诚为您解决更多烦忧,咨询方式: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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