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8月,是 广西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铁痕,意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力争以最终解决法律问题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 详细>>
律师姓名:黄鹏律师
电话号码: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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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503201410960191
执业机构: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0号4楼
导读:孩子抚养费应该是双方父母哪一方出?又怎么算?一般包含什么内容?
一、小孩抚养费应该哪方出?
1、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直接抚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负责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支付。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二、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直接抚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负责全部抚养费,但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支持。
孩子抚养费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如果您需要咨询律师协助处理棘手的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律师热线是:0773-2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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